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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缴存单位封存业务申报有误,应这样处理

情况一:单位错误办理封存业务(单位反映不应为职工封存)后,未为其他职工办理汇缴

  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由经办人登录管理中心网站的单位网厅,在“我要查询”——“单位业务办理查询”——“①新增·封存·调整·延迟”中查找相应的已办结业务记录进行撤销,可勾选业务中一条或多条需要撤销的记录,须同时上传单位书面情况说明。(一般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审核,具体办理进度可在同一栏目下查询相关“清册撤销”业务记录)。

  未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请网上申报开通后,再进行业务办理。

  情况二:单位错误办理封存业务(单位反映不应为职工封存)后,已为其他职工办理汇缴

  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由经办人登录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经办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方式进入单位管理户——“我要办理”——“职工新增”栏目申报,须同时上传单位书面情况说明。(一般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审核,具体办理进度可在“我要查询”栏目下“单位业务办理查询”——“①新增·封存·调整·延迟”查询业务记录。)

  未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请网上申报开通后,再进行业务办理。

  申报更正后,单位再办理汇缴。

  情况三:单位错误办理封存业务(单位反映未缴至应缴月份,不应为职工封存),但错误封存的职工无法新增(即已在新单位缴存)

  职工已在新单位缴存,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预约至我中心业务窗口为其办理补缴: (1)《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补差额)》(一式二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图例详见附件-补差额业务);

  (2)单位书面情况说明(书面情况说明没有固定格式,须说明原因和办理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

  预约方式:通过“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中的“办事预约”栏目,提前预约办事大厅和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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