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1892591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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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佛山公积金租房如何提取

佛山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一、提取条件

1. 申请人在佛山市有稳定的工作和居住地;
2.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无自有住房,且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3.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有效期内;
4.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无购房贷款记录。

二、提取材料

1.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离婚证);
4.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租金支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银行流水、租金发票等)。

三、提取流程

1.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2. 单位审核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报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报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5.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将提取资金划入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卡。

四、提取额度

1. 申请人及其配偶每月可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当月租金总额;
2. 申请人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当年租金总额的60%。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期限应为一年以上;
2.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应在租赁期内;
3.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应在租赁期内;
4.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应在租赁期内;
5.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应在租赁期内;
6.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应在租赁期内;
7.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应在租赁期内;
8.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应在租赁期内;
9.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应在租赁期内;
10.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佛山市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应在租赁期内。

六、咨询途径

如有疑问,请咨询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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